噔噔蹬蹬,张国荣的恋爱史开始咯。
哇,现在开始入正题了。]开始讲我的恋爱史就厉害拉,揭秘啊!
首先讲我的PUPPY LOVE(青春期之短暂迷恋),
就是从小学时候,你们说早不早熟啊。
我觉得那时是7岁左右。
我记得那个女孩还是姓邝的,
叫“满言”。
哈哈,把名字也说出来了,厉害吧,
我就说“一是不讲,一讲就全部到爆晒出来”。
小时候念书真是觉得这个女孩很漂亮的,其实现在想来我当时也没有走漏眼,她还是算靓女。
长长的清汤挂面的头发,直的,RUNNING CUT。就是像现在坐在外面露比的头。
在那时读书就开始有种欲念要拖小手(女孩子的),我想拖她的小手,竟然给我拖到喔。
而在我读书的时候,她是矮小过我的,但也不是矮小很多,就是坐在我前两排左右,
那时侯我就经常写东西抛纸条给她, 我就是这样过了我的PUPPY LOVE,
但这个PUPPY LOVE并不是有什么好结果。
我记得一直到PRIMARY的四年级,她就走了,她全家移民到加拿大了。
在五六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认真念一下书了,因为要想着升中学嘛,
没有再去多理会这些“感情”事了。
其实那时也不知道什么是感情。
然后到中一的时候呢,我就很想念她了。
然后有一次,她就回来(从加拿大),怎知道却衰了。
那时中一的时候我剪了一个平头,就是陆军装,
然后那时又比较喜欢游泳,所以晒到很黑,像块黑炭似的。
然后那时她回来,我就约她去逛街,她又肯去喔。
大家一见面,不同样子了,女孩子到了一个阶段,也就是我们读中一13、14岁左右的时候是发育得很厉害的。
一看到她,感觉像“姐姐”那样的。
她看见我也不开胃了,我小到像骰子一样,矮她半个头,还黑得要命的。
那是第一次遭到女孩子嘲讽了,
怎样的“丢脸”呢?
去了一会儿街,然后她就有一点女孩子的矜持了,
说这里不去,那里不去的,所以去得很不过瘾。
记得那个时候即使是去旅行,也一晚睡不着觉,
去冰台花园也睡不着觉的拉,何况是约一个女孩子上街。
我那晚确实是睡不着觉,
还记得我还去那些理发店,不是现在的沙龙,不是现在的发型屋,
剪了那些短到无可再剪的平头,以为很有型拉,怎知道她是这样的反应,搞到什么面子都丢光了。
中一的时候,那时开始有一种习惯,
开始识女生了,那时没有女朋友一起上街是很“愚”(羞)的一件事来的。
尤其是在我的学校拉,我的学校是有点叫飞仔学校的。
哈哈,其实也不算飞仔的,只是我是飞而已。
那时认识的一班朋友是怎样去识女孩的呢,我们读的是分为男中跟女中的,没有什么机会在平时的时间认识到女朋友的。
因为我们通常是早她们15分钟放小息的,
到我们放完小息上课了,她们女中才放小息的。
原来最容易认识到女朋友女同学就是在运动会了。
所以在运动会就死也要参加的。为什么呢?
因为参加运动会就可以到草场上去的,要不然就得呆在班上。
我整天去参加这些运动比赛,就可以到草场上了,
大家都知道女生也有女的选手的,永远都是喜欢那些活活泼泼的肯去运动的,因为那些是比较容易谈得来。
而坐在那里,不去比赛的通常都是读书的。
我们那些怎说都是玩仔来的,
在那时来说,所以就想认识一些玩女啦,
真是让我认识了一个,真是够爱玩了。
那个女生叫NANCY的,原来我认识了她以后才知道她有男朋友的,
男朋友还一萝萝,她还问我啊,她不是问我,那时真是面懵了,
每次认识女朋友都给人 “愚”,
我还记得当时她对我说,
“你有没有听过DONNY OSMOND那只歌啊?”
我好像不太记得那只歌了,
对,好像就叫《Sweet And Innocent》,
她说“你听听这只歌吧,听完以后再回来追我吧”!
“愚”到帖地,原来那只歌是讲你现在实在是太纯情纯洁了,你不适合我的。
好了,“愚了”伤心了一会,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想想其实我都不算是很多女朋友的,念完中一升中二了,又认识了一个。
认识了一个,是姓黄(王)的,这个对我都算挺重要的了,在我生命里面。
我信叫得上初恋的就是这个了。
这个女孩读书的时候是长头发的,是在打羽毛球那时认识的。
永远都是在运动场认识的喔, 我的女朋友。
认识了她以后,我们就成天切磋了,整天约别人去打羽毛球。
那时到中二的时候是怎样也不肯剪短头发的了。因为那时是流行长头发的拉。
所以就要走堂的拉,其实也不是真的走堂,
就只是在打铃前最后一刹那才跑进去,让训导主任看漏眼就捉不到。
后来捉得更紧了,我也宁愿从后门爬进去了,都不肯剪头发,那时都算几长毛的拉,
长头发有型嘛。
在那时读书已经是一败涂地的了,就是只剩下一科英文,
那些新数怎样都学不好,无论几多补习先生也药石无力了。
我就发现一样事情了,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迷信了。
逢每年的三月到五月,我都是衰的(不走运的)。
每年三月到四月我都很运滞的。
第二年的三月四月,有件事情是很好笑的,
我记得是跟我大姐和姐夫去看完电影之后。
看完电影之后呢,就到一间士多买了一罐罐头杂果,然后就跟我姐姐夫一起走去拿车,
原来那罐杂果是湿的,是有水分,就是冷藏了的,
然后那时是习惯用一些黄色的鸡皮纸袋来包东西的,
但又不是真正鸡皮纸那样厚,是很薄的,
因为袋子湿了,走着走着,那罐东西就掉到我脚趾公上,觉得很痛,
砸到很痛,但后来拾起来继续走,但一上到我大姐的车上,
我大姐大叫一声,原来已经血如泉涌,
那时又是三四月,是第二年的三四月。
就这样傻乎乎就过了我在香港的中学阶段了。
在香港读书时,上了中学以后,告诉大家我是一败涂地拉,除了一科英文就没有什么厉害的了。
读了一年中一留班,然后读到中二,又危险了,
其实也是留班,但最后没有留到,又是那科数学累事拉,
永远都不会那些新数的。
我爸爸就很气了,你都知道拉,他又要顾着面子,
上到爸爸公司的时候,
他黑着脸,“看你在香港都是读不上的了,有没有想过到别国读书啊?”
我那时觉得很丢人的,就说“好啊,当然好啊!”
大家都知道,
人永远都有种逃避感,
到别国衰了也没有人知道啊。
从这时开始觉得自己的爸爸对自己也有一种亲情在的。
但长大了想法就不同,不知是否觉得自己面懵,
自己的儿子读到中一又留班,到中二又留班,就把我送走了。